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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1751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制定居民用气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时,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6楼会议室(地址:东河镇红星南路140号)。

二、听证项目

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方案、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以及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案。

三、听证方案要点(见附件)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5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6名):

杜 刚(木门街道居民)、杜兴满(木门街道居民)、

伍洪高(木门敬老院副院长)、杜松柏(木门小学后勤副主任)、何仕建(木门镇居民)、杜云(木门镇居民)、何礼剑(金溪小学教师)、李春林(大德小学教师)、张强(五权小学干部)、何庆德(三江镇桃红村支部书记)、鲜光明(三江镇桃红村副主任)、 赵上婷(大德镇金溪社区副主任)、 李富强(大德镇大黑滩社区党委书记)、苟玉德(大德镇大黑滩社区党委副书记)、张海蓉(五权镇清水村居民)、何健(五权镇五郎庙社区干部)。

(二)经营者参加人(2名):

何崇周(旺苍县瑞博天然气公司法人代表)

杨育雄(旺苍县瑞博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三)相关部门参加人(2名):

陈贵平(五权镇人民政府干部)

刘 剑(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股股长)

五、听证人名单(5名)

何明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德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股负责人)、朱均(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股干部)、高会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股干部)、王恒(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股干部)。

六、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听证会不聘请旁听人参加。


附件: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

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事项

(一)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定价方案

(二)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三)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案

二、相关政策原则

1、《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规定:辖区内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指出: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规定:为适应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需要,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联动机制,明确联动周期和联动幅度等事项,并按有关机制及时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三、居民用气定价方案

我局依法对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实施了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平均配气成本为0.72元/立方米,公司从广元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购气价格为1.84元/立方米(其中基准门站价1.61元/立方米,转供气配气价格0.23元/立方米),综合购气成本和配气成本,公司供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成本价格为2.56元/立方米,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5号)文件规定“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如按准许收益率7%计算,供区内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可为2.74元/立方米。综合近年物价走势,为使价格调整对供区居民用户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参照周边民营天然气公司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局拟定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50元/立方米。该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低于成本的部分由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通过加强管理,节约开支,以及实行阶梯气价收益部分予以弥补平衡。

四、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1.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
    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公司”)供区内城乡居民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执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瑞博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实行阶梯计量计价收费。
    2.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各档气量及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设为三档,各档气量按“第一档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确定;用气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各档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按1:1.2:1.5的比价制定,各档气量及销售价格具体标准为:
    第一档:每户每年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为2.50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年480-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00元/立方米。
    第三档: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3.75元/立方米。
    为保障多人口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对4人以上(不含4人)的居民家庭,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增加120立方米。
    在不改变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居民取暖用气,取暖用气量为每户每年不超过1500立方米,取暖用气价格按合表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执行。

3.阶梯气量的确认
    居民用气“一户一表”IC卡智能表用户以该用户实际年购气量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物联网表用户以实际用量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4.阶梯气价气费计收办法
    阶梯气价的气费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居民用气阶梯气费=第一档售气量×第一档气价+第二档售气量×第二档气价+第三档售气量×第三档气价。
    5.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以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
    合表居民用户以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按与居民阶梯第一档气价标准1:1.1的比价制定,即终端用气价格为2.7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或非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一经选定,应在12个月内保持不变并以供用气合同形式约定。

五、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案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在输配气价格(购销价差)不变的情况下,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按用气类别相应同向调整,即:单位联动调整标准=(计算期内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调整时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