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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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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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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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光星 |
李成波100% |
旺房权证A字第00006302号、旺国用(2015)第1643号 |
旺苍县东河镇滨河路 |
17.98 |
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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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显明 |
胡军50% 胡江平50% |
旺权G字第017号、旺(宅)国用(1998)字第00622号 |
旺苍县嘉川镇何家坝 |
18.34 |
8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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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