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三、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四、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六、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一、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街长安巷5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6213011 传真:0839-6213011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安置就业股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属单位和中央、省在旺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曹蓉 联系电话:0839-6213015
二、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3908138731428827136&areaCode=510821000000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20125145024489
三、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处罚
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 区(旺苍县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街长安巷5号(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
投诉电话:0839-621148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发〔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五、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无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20110105925781
六、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遵照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程》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