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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阳镇A-0a-1地块规划选址及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416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鹿苑贡茶体验馆项目位于高阳镇温泉村四组大坎山(小地名),地块已由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0.1096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0.1096公顷。

地块区位图



规划修改背景

为规范土地的规划用途管理,合法合规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2022年10月高阳镇人民政府根据高阳镇实际以及发展需要申请开展鹿苑贡茶体验馆项目地块规划选址。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高阳镇A-0a-1地块规划选址及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将该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高府〔2022〕93号),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确定用地性质调整为旅馆用地。


规划修改内容

本项目用地位置位于高阳镇镇区范围外,本次规划论证要确定项目地块的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论证后用地面积0.1096公顷,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56%,建筑高度≤11m,不布置配套设施。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调整使用旺苍县现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不影响旺苍县和高阳镇总体规划的实施,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对城镇建设无不利影响。本次规划条件论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符合用地布局原则,对原规划改动和影响较小。在《广元市旺苍县高阳镇总体规划((2007—2020)》基础上,保证了原规划结构的完整性。 在城市实际建设层面,符合旺苍县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解决了产业用地不足的现状,更好的提升了城镇的综合服务水平及高阳镇整体城镇形象。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用地指标表

地块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m)

A-0a-1

B14

旅馆用地

0.1096

≤1.6

≤56

≤11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8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1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