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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四举措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204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责任。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促本辖区内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村具体落实本村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各项工作。

二是统一思想,广泛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木门镇农村集体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村社干部动员部署会议,分管农业的领导在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强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对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动员部署会把镇、村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之中。

三是组织实施,全面排查。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排查整改。清产核资结束后将清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

四是理顺关系,按时整改。主要排查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建立专账,账务是否规范;集体资产使用时是否签订经济合同,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没有签订经济合同的按要求签订经济合同。(木门镇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