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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旺苍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230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规范我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高效,风险可控,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号)文件精神,2023年11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和我局农机、农经、农技等相关业务站股室负责人,对各服务主体编制的《旺苍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进行审查、讨论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为“合格”服务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主体名称

1

旺苍县城隍贡米专业合作社

2

旺苍县新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3

旺苍县丰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4

广元供销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旺苍县季林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符合资格的服务主体作为旺苍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特此公示。

反馈受理人:邓政韬

受理电话:0839—4205387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