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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表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106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旺苍县林业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035.26 3063.94 7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035.26 3063.94 7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下达及时性 资金计划按时层层下达
拨付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和个人
使用规范性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并支付项目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做到事前绩效申报、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因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支付率较低,下一步将积极对接财政,尽快完成支付。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支付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非国有天然商品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退耕还林延长补助。完成森林抚育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完成林草湿年度变化图斑监测和林草湿底图修正完善任务,加强退化林修复。 兑现退耕还林延长补助5.4万亩,退耕还林抚育7.2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40.07万亩,补偿国家级公益林90.52万亩、省级公益林45.16万亩;培育林木良种基地730亩;完成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12.33万亩,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712个。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亩) 4000 4000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亩) 50000 50000
森林质量提升面积(亩) 71206 71206
其中: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亩) 71206 71206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亩) 1305851 1305851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905191 905191
     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 400660 400660
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45.16 45.16
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万亩次) 12.33 12.33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个) 712 712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亩) 730 730
质量指标 森林质量提升合格率(%) ≥85 ≥90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1
造林质量合格率(%) ≥90 ≥90
时效指标 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 ≥40 ≥60
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 100
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 ≥85 ≥85
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 ≥85 ≥85
当期任务完成率(%) ≥85 ≥85
成本指标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元/亩) 400 400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元/亩) 100 100
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元/亩) 100 0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元/亩) 20 20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元/亩) 16 16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非国有林管护效果 得到有效管护 得到有效管护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成效 明显 明显
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85 9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