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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02-10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45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旺苍县审计局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6月,旺苍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旺苍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县委农村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不占职数),同时兼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2024年2月,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印发《旺苍县机构改革方案》(旺委发〔2024〕2号),将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单独保留设置。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2月,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职工31人,其中:公务员13人、挂职1人、事业编制人员14人、工勤2人、借调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股、乡村振兴股、协作帮扶股、巩固衔接股、开发指导股等6个股室。

(三)决算收支情况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决算总收入82592866.3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592866.33元),决算总支出82592866.33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223.93元,项目支出77779642.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全年的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县乡村振兴局仍存在扩大范围开支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开支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

(二)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

(三)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

(四)未按财政批复数填报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

(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改进意见。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保证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提高预决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