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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东河镇彭以堂自建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53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5年4月24日,彭以堂提交办理旺苍县东河镇彭以堂自建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经办过程及概况

1、2024年7月23日,旺苍县中心城区自建房和农村住房联席工作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审批,同意该户原拆原建。批准规模:用地150㎡(其中住宅占地面积不大于150㎡,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面积不超300㎡,层数2层,坡屋顶,树脂瓦材质。

2、2025年4月10日,旺苍县城镇规划区自建房和农村住房联席工作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审批,同意该户许可变更申请。批准规模:由原批准建筑面积不超300㎡,层数2层,坡屋顶;变更为建筑面积不超450㎡,层数3层,坡屋顶,其他管控要求不做变更。

3、2025年4月21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联席会议审定结果、个户地形测绘数据、用地红线图和设计方案,确定规模:用地149.67㎡(其中建筑基底面积149.67㎡,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面积450㎡,层数3层,层高3.6m,建筑高度不大于12.35m,坡屋顶,树脂瓦材质。

7、2025年4月21日,该户提交最终版的建房设计方案,并在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备案。

5、2025年4月17日,该户缴纳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票据号:0002728130)。

6、2025年4月17日,该户办理了人防减免手续。

7、2025年4月21日,该户完成了资料补正。

二、项目办证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村2组;建设规模:用地149.67㎡(其中建筑基底面积149.67㎡,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面积450㎡,层数3层,层高3.6m,建筑高度不大于12.35m,坡屋顶,树脂瓦材质。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2025年4月24日办结,办证编号:建字第5108212025GG002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