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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59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项目区位:论证地块位于东河镇红军城片区,北侧为沙坝街,东西两侧为清江怡苑、领秀江南住宅小区,南侧靠近黄洋河沿河路,地块区位交通条件较好。用地总长约677米,最宽处约87米,最窄处约8米,南北城市道路高差2米左右,基地与周边高差2米~5米。

规划修改背景

红军城片区的清江湖由于水源流通循环不畅,水源逐步被污染,不仅影响区域的视觉效果,还阻碍了城市进一步的规划和发展。通过治理和填埋污染内湖,能够显著提升该区域的城市形象,改善城市面貌,同时,旺苍红军城片区的停车现状尤为严峻,由于景区内外来游客和本地居民的车辆增多,现有的停车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导致停车位供不应求,并且区域内居住区及学校较集中,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为改善红军城片区内生活环境及停车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需对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进行调整。

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区中的E01-9(公共绿地、河流)地块,面积共计3.1399公顷,根据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布局及后期红军城片区发展,需要将E01-9地块3.1399公顷原河流、公共绿地调整为地上公园绿地(1401)兼容地下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地块编码为E01-9。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调整根据《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中的相关要求,参考总平概念布局等,确定该地块的规划指标条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一)地上建筑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6.0m

(二)地下建筑物外墙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5.0m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下停车场依法配建人防工程

(四)其余相关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参照《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执行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E01-9


1401

(120803)


公园绿地

(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3.1399


≤0.045


≤3


≥70%


≤12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6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也可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202418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