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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旺苍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65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厅〈四川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5〕15号)要求,现将旺苍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布。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县政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旺苍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5年)



旺苍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