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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4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8
附件1 18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8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19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20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1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2
附件2 30
第五部分 附表 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2.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83万元,增长24.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维稳资金、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26万元,占71.66%;项目支出196.2万元,占28.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2.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83万元,增长24.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维稳资金、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83万元,增长24.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维稳资金、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53万元,占总收入的79.8%;公共安全支出45.406万元,占总收入的6.6%;社会保障支出50.519元,占总支出的7.3%;卫生健康支出14.5076元,占总收入的2.1%;住房保障支出29.4913万元,占总收入的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来我县检查督导工作、相邻市县区学习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8.3万元,增长60.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组织活动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5分,绩效自评综述:年度县委政法委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023年无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政法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邮电费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业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开展司法救助业务产生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2个:综合室(统筹督查室)、平安建设指导办公室(维稳指导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挂靠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机构职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452.4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92.46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452.43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92.4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委政法委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旺苍建设是县委政法委核心职能目标,2023年,我委坚定捍卫政治安全,全力推动平安旺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确保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自评得分8分。2023年度我委无部门统筹自有收入,自评得分4分。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自评得分3.95分。单位无预算年终结余,自评得分2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单位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自评得分4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设置财务岗位,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自评得分2分;资金使用符合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2023年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零,未采购新的固定资产,自评得分3分;资产利用率为100%,自评得分3分;资产盘活率为100%,无闲置资产,自评得分3分。
5.采购管理。2023年度单位无采购业务发生,自评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7.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83.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5.1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个。
1.项目决策。全覆盖开展事前评估,按程序申报,自评得分4分;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并纳入了部门委务会集体决策,自评得分4分;按财政部门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绩效设置目标列支,自评得分4分;2023年度本单位无调整项目,自评得分4分;常年性项目预算执行率100%,阶段性项目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预算结余率高于10%,自评得分2分。
3.目标实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分4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与预期一致,自评得分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积极申报资金,完善绩效考核内部运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基本达到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专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95分。
(二)存在问题。绩效管理水平不高,预算执行有偏差。绩效评价是一个系统专业性的工作,对评价的主体能力要求较高。我委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我委绩效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绩效评价人员自身业务学习,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培训,着重对有关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绩效评价业务。二是深化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绩效管理在单位管理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单位内部加强宣传,鼓励领导和职工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将绩效管理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中,通过检查和督促,推动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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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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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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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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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政法队伍建设,锻造刚班子铁队伍。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 |
抓好政法队伍建设,锻造刚班子铁队伍。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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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全年召开支委会议14次,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课5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狠抓机关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政法系统首届“平安杯”运动会,组织干部参加干部职工工间操比赛、演讲比赛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三是注重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常态化开展清洁红城、文明劝导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2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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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20 |
2.08 |
2.0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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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资金 |
3.20 |
2.08 |
2.0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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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
= |
12 |
次 |
12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三会一课活动按时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定性 |
良好 |
其他 |
良好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
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展党建、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
≤ |
3.2 |
万元 |
3.2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支部一直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但开展学习方式较为老套、形式比较单一。 |
|||||||||
|
改进措施 |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整合各类学习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好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86-政法三级网络系统运行维护 |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实现我县政法三级网络“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并与省政法二级网络和中央政法一级网络实现对接。确保中央、省、市各类政法会议畅通,提高政法工作效率。 |
实现我县政法三级网络“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并与省政法二级网络和中央政法一级网络实现对接。确保中央、省、市各类政法会议畅通,提高政法工作效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网络正常运行,确保了中央、省、市各类政法会议畅通。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1.00 |
24.50 |
24.5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00 |
24.50 |
24.5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法三级网网络正常运转天数 |
= |
365 |
天 |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设备正常运行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网络异常处置时限 |
≤ |
24 |
小时 |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政法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网络维护费用 |
≤ |
31 |
万元 |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完成目标任务,网络全年正常运行。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92-法学会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并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举行四川省2023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组建法治宣讲团先后深入全县文卫系统、部分学校、张华镇等10多个乡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年来,共开展法治讲座14场次、开展普法宣传60场次、模拟法庭1次、法律服务30次、线上普法8次、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共计13080余册、普法志愿者共计200人、普法受众达40000余人。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3.00 |
3.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学宣传活动 |
≥ |
4 |
批次 |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宣传活动完成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法学宣传完成时限 |
= |
1 |
年 |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5 |
5 |
|
|
|
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展法学宣传、活动经费 |
≤ |
3 |
万元 |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833-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夯实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地方平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收到有效线索16条,现已全部核查完毕;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和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收到有效线索16条,现已全部核查完毕;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和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99.98%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99.98%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线索核查 |
≥ |
30 |
条 |
|
10 |
10 |
|
|
|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
= |
4 |
次 |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完成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线索核查完成时限 |
≤ |
25 |
个工作日 |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防控社会风险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
5 |
5 |
|
|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展扫黑除恶经费 |
≤ |
5 |
万元 |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124T000010341893-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45万元 |
根据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上报司法救助统计表,汇总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统一支付。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汇总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统一申请资金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45.00 |
18.24 |
34.41% |
10 |
4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5.00 |
18.24 |
34.41%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救助对象 |
≥ |
60 |
人 |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付完成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完成时限 |
≥ |
12 |
月 |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违规使用次数 |
= |
0 |
次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救助总金额 |
= |
45 |
万元 |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96 |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2023年司法救助。 |
|||||||||
|
存在问题 |
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司法救助资金未按时拨付。 |
|||||||||
|
改进措施 |
积极争取资金,按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此类项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