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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202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5年6月16日,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旺府办函〔2025〕19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制度》《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旺苍县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县级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

毗邻省份、市(州)或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灾害救助工作。

四、主要内容

《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8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对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明确。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机构及职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及职责、专家委员会职责。

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时向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明确了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部分为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等因素,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对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以及预案实施时间进行了说明。

附件对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流程图、旺苍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审批权限表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