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旺苍县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旺苍县水利局、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四川康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 号)的执行情况。
(二)重点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检查时间
2025年7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组电话: 0839-4222957。
旺苍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