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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精简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58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精简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八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全方位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检查体系,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县政府办印发《旺苍县精简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八条措施》(〔2025〕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18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府办发〔2025〕14号)等精神,县政府办起草了《八条措施》,着力杜绝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切实为企业减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我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八条措施》适用于全县的涉企行政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参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予以精简和规范各类检查。

三、主要内容

《八条措施》共8项具体内容。从推行计划管理措施、推行联合检查日措施、推行企业宁静日措施、推行信用监管措施、推行扫码入企措施、规范涉企检查程序、健全企业反馈机制、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八个方面对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

四、主要特点

《八条措施》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围绕“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等原则,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方式、频次、程序等内容,全面遏制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过乱等问题。

一、突出“统筹”与“计划”。年初拟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事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内容,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双随机检查”等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二、明确“规范”与“宁静”。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七不准”,规范使用“天府入企码”,设立“企业宁静日”,清晰界定检查边界,非特殊情况不到企业检查,为企业留出不受干扰的生产经营时间。

三、善用“信用”与“科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在非底线工作领域推行“承诺告知+随机抽检”模式,大幅降低检查频次。鼓励采用远程监测、在线报送、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替代部分现场检查。

四、注重“反馈”与“约束”。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以及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信箱等设立专门渠道,方便企业反映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不规范检查等问题,赋予企业话语权,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形成有效约束,确保《八条措施》落实落地。

五、有关解释

“天府入企码”: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检查、调研、观摩、督导、考察、提供服务等时,经行政执法主体申请,系统生成用于向经营主体出示的,包含行政检查等相关信息的二维码图案。

“企业宁静日”:每周一、周五为“企业宁静日”,非特殊情况各行政检查主体不到企业检查。

“综合查一次”:指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的联合检查的制度,其核心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同时要精简现场检查人员,避免因部门过多或者检查人员过多增加检查对象不合理的负担。

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信箱:依托“旺苍政法”微信公众号设立的网络信箱,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运营和管理。可通过微信关注“旺苍政法”微信公众号,点击“信箱”即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