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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2025第195号)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7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遗失补办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谭智益


谭玉100%


川(2017)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01402号

木门镇街道一段

40.29

  117.03


2

李景清

袁朝秀

李春50%

李冰50%

旺(变)国用(2004)字第775号

旺房权证A字第00001132号

东河镇滨河中路

18.07

101.01


3

侯兴锐

侯文龙100%

旺集用(2013)第000464号

旺权字第17744号

三江镇三江村一组(汇丰路)

107.64

122


4

昝家异

张思秀

昝秋100%

旺国用(1992)第2942号

东河镇文昌街

36.96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