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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量:321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9日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扎实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工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旺府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在指定的时间节点内,有序的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三、抽查对象

全县成品油、盐业企业市场主体。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总数不低于3%,其中D类按照66%抽取;盐业市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按照50%抽取。

五、抽查流程

通过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获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5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及公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的流程开展抽查。

六、法律依据

(一)成品油市场。《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经信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区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原油、成品油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原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

(二)盐业市场。《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2.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3.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4.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相关股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