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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旺苍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140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等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目标任务,我县编制了《旺苍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并报省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现将旺苍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一)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1.交通建设。在全县3个乡镇3个村实施道路整治项目,含新建堡坎、整治道路边沟、路面修复等。

2.水利工程。在嘉川镇庙二村重建人行桥1座。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

1.2025年禽蜂产业及生猪养殖小区发展项目。在龙凤镇龙凤村新建堡坎1000立方米;在三江镇联盟村新建混凝土堡坎1300立方米(C30),道路硬化1000平方米(C25,厚0.15米),框格梁及开挖回填等。

2.2025年旺苍县园区巩固提升项目。在龙凤镇等7个乡镇实施园区巩固提升项目。

3.2025年茶产业发展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龄黄茶园管护1万亩,巩固提升茶树母本园600亩、科研育苗2个,开展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4.2025年旺苍县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在23个乡镇实施脱贫户、监测户等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三)生产生活设施改善

1.安全饮水项目。在龙凤镇锦旗村新建饮水池2口80立方米,铺设管网4.8公里。

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在全县15个乡镇32个村硬化入户路65316米,硬化排污渠9109米,新建堡坎500立方米等。

二、项目投资概算

《旺苍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计划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333.04万元。其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计划投入206.79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4.77%;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计划投入2107.15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48.63%;生产生活设施改善计划投入2019.1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46.6%。

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一)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对技术要求不高、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村级组织自建自营等“非竞争方式”的项目推行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全程参与,并严格把好程序关、质量关、验收关等。

(三)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作为子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的微小型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旺苍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试行)》(旺府办发〔2023〕23号)、《旺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旺府办发〔2024〕1号)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按照规划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锁定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二)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指导乡镇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绝不允许未批先建。

(三)按照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各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工作,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的指导、监督、验收及报账工作,并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监督举报电话: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张 阳    13881294661

旺苍县财政局     封 永    13458457648

电 话  12317


附件:1.旺苍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汇总表

          2.旺苍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