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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度”提升劳动仲裁工作服务质效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量:79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优化服务流程,传递仲裁“温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服务体验。接待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容缺受理制度,对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事项,耐心解释政策依据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设立“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室”,实现劳动争议“一站式”受理与分流,减少群众多次奔波。截至目前,协调处理劳动纠纷投诉案件8件,成功维护133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畅通维权通道,提升办案“速度”。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特点,分类施策优化流程。对农民工工资争议、集体劳动争议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5日内完成立案,农民工工资案件当日受理,并确保30日内结案。推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模式,对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压缩庭审和文书制作时间;对复杂案件实行“疑难案件研讨制”,集中研判提升效率。目前,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28天,低于法定45天时限,维权效率显著提升。

三、规范裁决标准,严守公正“尺度”。坚持依法仲裁与公平原则并重,确保裁决公信力。通过定期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仲裁员专业能力,完善案件监督机制,确保每起裁决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严格落实庭审规范与文书标准化要求,对争议焦点精准归纳、充分说理,增强当事人对裁决结果的认可度。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0起,结案率达到100%,未因裁决不公引发二次纠纷。(县人社局 李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