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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旺苍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3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发改〔2025〕138号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建立旺苍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

机制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详见附件),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我县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制定旺苍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如下,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则

1.目的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2.适用范围:本机制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的公开、管理与监督。

3.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便捷、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信息公开主体与职责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汇总、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清单信息,在指定平台发布,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梳理并提供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信息,包括禁止和限制准入事项、依据、办理流程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和报送。同时,负责在本单位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同步公开相关信息,解答市场主体咨询。

三、信息公开内容

1.清单事项:完整公开国家和省级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的禁止和限制准入事项,明确事项编码、事项名称、禁止或许可内容等要素。

2.准入条件:详细说明限制准入事项的具体准入条件、审批流程、所需材料等,方便市场主体了解如何符合准入要求。

3.政策依据:公开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市场主体清晰知晓政策出处和依据。

4.动态调整信息:及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情况,包括新增、删除或修改的事项及理由,确保市场主体掌握最新政策动态。

四、信息公开方式与渠道

要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开,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台贯彻文件、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清单查询的便捷性以及准入事项办理的可预期性等。

1.官方网站:县各有关单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旺苍融媒公众号等渠道官方网站设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清单内容、解读材料等,设置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

2.政务新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解读、动态调整等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

3.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区域,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信息更新与动态调整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在清单之外设立行政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等负面清单,要对照清单目录,认真核查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完全遵照负面清单规定实施,确保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公示信息要素全面清晰上网,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文本材资料,及时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

1.定期更新:各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等情况,原则上每年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即时调整:如遇国家或省级层面清单发生重大调整,或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区域市场准入政策发生变化,相关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3.反馈与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反馈机制,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

六、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1.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筹协调,针对市场准入各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2.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依托12345热线、旺苍县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结合数字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效能评估自查工作,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出现“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3.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评估数据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各部门效能评估指数“画像”,积极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4.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系列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5.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

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对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县级执法部门发现、经营主体反映且核实属实,而本地区、本部门未填报的,县发展和改革局视情况予以通报。

6.探索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七、监督与保障

1.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税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定期沟通协调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等工作。

2.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运用。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3.投诉举报处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4.培训宣传:加强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理解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1.部门联络员回执单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部门联络员回执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及电话

联络员及电话

备注








































附件: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