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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2025第290号)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何祥兵

张书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3)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108179号

水磨镇柳垭村四组

90

78.26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