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东河镇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请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河镇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建设地点:东河镇
(三)服务内容:主要对水稻、油菜、小麦等粮油作物开展机耕、机防、机收服务。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各类作物、各环节的服务面积。
(四)补助方式: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安排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小农户补助标准的70%。
二、申报对象
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项目。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具备相应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
(二)大型农机具有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三)近1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四)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六)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八)自觉接受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鼓励服务主体跨乡镇服务。
四、申报资料
(一)填写《旺苍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二)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农民合作社提供名录库登记情况截图复印件,家庭农场提供“一码通”赋码系统截图或手机截图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固定的办公场地(场所)和农机具存放场地证明图片;
(七)申报单位所有的农机具明细表,在表中载明机器型号、数量、号牌、证件情况等内容;
(八)申报单位农机具驾驶人员明细表及证件情况。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二)组织评审。东河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方式,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每个环节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专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员:王蓉
(二)联系地址:东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联系电话:13881282620
附件:1.旺苍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收费标准及补助标准
2.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东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旺苍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收费标准及补助标准
单位: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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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 内容 |
水稻 |
玉米 |
油菜 |
小麦 |
大豆 |
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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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收费 标准 |
补助 标准 |
||
|
合计 |
725 |
115 |
575 |
100 |
545 |
95 |
545 |
95 |
575 |
100 |
25 |
9 |
|
|
1 |
机耕 |
250 |
45 |
200 |
40 |
200 |
40 |
200 |
40 |
200 |
40 |
|
|
|
2 |
机播 |
200 |
30 |
150 |
25 |
120 |
20 |
120 |
20 |
150 |
25 |
|
|
|
3 |
植保 |
25 |
5 |
25 |
5 |
25 |
5 |
25 |
5 |
25 |
5 |
25 |
9 |
|
4 |
机收 |
250 |
35 |
200 |
30 |
200 |
30 |
200 |
30 |
20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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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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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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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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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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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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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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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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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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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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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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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自有机械数量 |
带机入社机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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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服务公司 □基层供销社 □供销社社有企业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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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耕 (具体作业环节: ) □种 (具体作业环节: ) □防 (具体作业环节: ) □收 (具体作业环节: ) □其他 (具体作业环节: ) |
年 服务 面积 (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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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服务 农户 数量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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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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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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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荐意见 |
审核意见(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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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人民 政府推荐意见 |
领导意见(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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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项目时,服务主体要另附相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