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公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4〕721号)、《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提示函》(川水保监函〔2025〕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本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其范围。
二、文件制定过程
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旺苍县2023年度全国国土调查变更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后备耕地数据、“三区三线”数据、高标准农田数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自然保护地数据、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相关部门、乡镇以及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形成了《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报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认为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路线正确,成果要件基本齐备,数据库较规范,总体符合《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根据《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最终形成了《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公开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三、划定成果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明确了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的乡镇、面积、图斑编号、图斑数量、地类、坡度级别、范围分布图、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地等。
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共1278个,涉及23个乡镇,面积共计146501.97公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或者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发布,2026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25°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问2:旺苍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行为是什么?
答: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成片种植面积五万平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问3: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毁草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问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如何管控?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控,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进行监管。
问5: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违法责任是什么?
答: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问6: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旺苍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0839)42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