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结果公开 > 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3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旺苍县鼎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0821MA6255XP54   蔡茂壮 旺林罚决〔2026〕2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25年11月,旺苍县鼎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旺苍县东河镇灵溪村实施广元旺苍林庆至黄洋35kV线路新建工程期间,为便于机械设备及物料运输,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占用林地修建施工便道,导致原有林地用途发生改变。经勘验、检查,施工便道占用林地1106平方米,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毁坏被占用林地上的活立木蓄积2.9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木,起源为人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罚款;其他--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责令限期一年内对违法使用的1106平方米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植被所需费用(商品林乔木林地1106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11060.00元)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106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11060.00元)(合计22120.00元)二倍的罚款肆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44240.00)。
4.4240  2026/1/22 2099/12/31 2027/1/22 旺苍县林业局

11510722

00846639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