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国、省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工作要求,在开展前期调研、消费者座谈、部门研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472409566@qq.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张德志,0839-6205320;

三、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2月18日24:00。


附件: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9日


附件


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国、省、市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联动调整背景与必要性

(一)上游门站价格已3次上浮。2021年以来,中石油川西北气矿供城镇燃气企业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连续3次上浮,价格由原来的1.53元/立方米上浮到1.8131元/立方米,总体上浮了18.5%。2022年12月,我局按程序制定了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公司)居民用气价格,其居民用气终端价格应为2.56元/立方米(价格构成为:门站价1.61元/立方米+转供气配气价格0.23元/立方米+瑞博公司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72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终端基准价格实际定价为2.50元/立方米,剩余0.06元/立方米未予疏导,瑞博公司从首次定价至今门站价格由1.61元/立方米上涨到1.8131元/立方米,上涨了0.2031元/立方米,加上气损价格0.0085元/立方米,再加上首次定价未疏导的0.06元/立方米,本次瑞博公司居民用气终端基准价单位联动调整标准应为0.2716元/立方米。因此,瑞博天然气公司购气成本大幅增加,如不及时联动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将使该公司然气销售业务产生严重亏损,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

(二)供气安全保供压力较大。瑞博天然气公司负责我县木门、九龙、五权、大德等乡镇管道天然气供应,乡村人口分散、管网较长,运行维护成本高,其他副营业务收入难以弥补天然气销售业务亏损,加之供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需持续加大,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安全生产,须按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联动调整该公司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二、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发改〔2018〕77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价格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5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工作要求,各地应积极稳妥理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存在居民气价倒挂的市(州)、县(市、区),原则上2024年底要全部调整居民气价。居民气价倒挂严重的市(州)、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分步调整的时间和金额。

三、拟联动调整方案

(一)联动调整标准。根据上游门站价格变化和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居民用气单位联动调整标准应为0.2716元/立方米。按照省、市发展改革委对居民用气联动上调幅度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我县居民承受能力、瑞博天然气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照市内已联动调整的城乡居民用气价格水平,本次拟联动调整建议方案如下:

本次居民用气终端基准销售价格拟联动调整0.15元/立方米, 剩余0.1216元/立方米,滚动结存至下一联动周期疏导。联动调整后,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由现行2.50元/立方米调整至2.65元/立方米,从2026年3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各档终端销售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档 次 及 类 别

现行

价格

单位

调增

拟定

价格

一、居民阶梯气价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及以下)

2.5

0.15

2.65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481-660立方米)

3.0

0.18

3.18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661立方米及以上)

3.75

0.28

3.98

居民合表用户

2.75

0.17

2.92

二、取暖用气(户年用气量1500立方米)

2.75

0.17

2.92

(二)联动调整范围。本次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方案执行范围为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气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气。

(三)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措施。为减轻实施居民用气联动调整对特困户、低保户基本生活的影响,拟对旺苍县瑞博天然气公司供区使用天然气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本联动周期内实行一次性气量补助,其中对特困户一次性气量免费补助24立方米天然气,低保户一次性气量免费补助12立方米天然气,由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其余影响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机制统筹安排。

四、联动调整对居民的影响

按每户每月用气40立方米测算,联动上调0.15元/立方米后,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增加气费支出6.00元,全年增加支出72.00元。

反馈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气价格管理,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旺苍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经过31日的社会公众意见收集,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待通过后尽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