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乱搭乱建 | ||
| 写信时间 | 2025-01-14 | 公开时间 | 2025-03-14 |
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6组姜文家未有任何手续乱搭乱建私自改变原有宅基地面积(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到现场查看后,已责令姜文停止房屋维修加固作业,然现在已经搭好未按照执法办要求拆除多余搭建望恢复以前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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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姜先生: 您好!您于2025年1月15日通过县长信箱递交的“关于旺苍县东河镇白马寺社区姜某家无任何手续私搭乱建改变原有宅基地面积的投诉”(受理编号为:5100002025011500012)事项已收悉。经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房屋为姜某唯一住房,于2021年5月26日被鉴定为B级危房;2021年6月15日东河镇人民政府向姜某发放了四川省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潜在危险处置意见告知书,要求姜某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房屋隐患治理法定义务;根据执法人员走访社区及周边居民调查,姜某未对房屋进行整改修缮,在外租房居住长达五年;2024年6月左右姜某无力继续在外租房,于是回到家中以B级危房改造修缮为由,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建,由于该案从2021年初就由东河镇人民政府在接手处理,相关审批资料及房屋历史问题都较为完善,目前已将该事项交由东河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进行处理,由东河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及普陀寺社区协调处置,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感谢您的来信!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 23日16时25分拨打五次您仍未接听,以上信息无法即时告知于您。如对以上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839-6215176进行咨询。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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