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县冬季环境安全,有效遏制各类环境事故发生,县环保局实行五项措施,防止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到重点排污企业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杜绝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在例行巡查的基础上,增加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强化管理,严防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重点企业,尤其是加强涉煤企业的监管,落实责任,实行包干负责。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进行巡查,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五是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处理工作。充分发挥环保热线作用,实行12369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即接、有案即查、有案即结,确保查办效果,改善民生环境。(县环保局 王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