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义务护路队伍。以省、县道养护站为单位,组建公路义务护路联防队伍,负责管辖公路巡查,及时补充、更新、修复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制止危及公路通行安全的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保障行车安全。二是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养护考核和安全检查,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的排查整治,按照“随发现、随处理”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对一时难治理的,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三是明确护路联防责任。局与各养护段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公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将公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护路联防工作顺利开展。(局人事股 胡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