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由县质监局牵头,联合县城建局和安监局对旺苍县东河镇城区内11家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和9家餐饮场所开展了液化气钢瓶安全联合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车辆2台次。从检查的情况看,发现6家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和2家餐饮场所共25只超期未检气瓶。联合执法组当场决定将6家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和2家餐饮场所的超期未检气瓶统一运送至充装站,由充装站统一送瓶检站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报废钢瓶和螺丝瓶充装液化气。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液化气经销门市部、餐饮场所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
(质监局:武兴波 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