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重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企业的实时动态监管,让老百姓能够用上“放心药”:
一是对我县唯一的药品生产企业(瑞丰制药公司)开展了药械生产监督检查2次,并落实了驻厂监督员制度。
二是对全县乡镇及其以上医疗单位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监管覆盖频次已完成40%。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监管面达100%;基药批发连锁经营企业及药店检查3次以上。
三是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6例。
四是巩固新农合定点药房建设和规范药房建设,乡镇一级规范药房达80%,继续巩固了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建设,实现配送到村达95%。
违反案件查处方面:共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57件,罚没款共计126000余元,向县工商局移送2件(违法药械广告9例),其中立案查处未经注册的广告品种医疗器械案件2件,实现罚没收入16000余元。(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封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