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对阳光工程项目更高的工作要求,县阳光办认真扎实的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阳光工程质量提升和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在县阳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培训机构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保障项目工程质量。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县阳光办及时公布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阳光工程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阳光办通过实地查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工作的考核,监督其按计划开展培训。并主动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县农业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