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立足矛盾的预警防范。通过政法综治部门力量下沉,指导和引导村居提高自治能力,着眼于源头,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优势,解决可能引发诉讼、刑事犯罪、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的苗头和隐患。
二是注重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潜在矛盾纠纷,坚持经常性的进行苗头排查,并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的越级上访问题,密切掌握动向,及早制定防范预案,完善工作措施,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注重把好群众初信初访关。对群众的来信,按照要求,坚持“件件立案,突出直办”,提高初信办结率,减少信转访。对群众来访,认真开展信访承诺活动,落实好《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实施细则》,及时向群众出具答复意见。继续发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复退伤残军人及弱势群体、涉法涉诉、劳动争议纠纷、农村班子建设、上访老户等方面的突出信访问题。
四是突出发挥村级廉勤监督作用。发挥村级勤廉委员会在协调全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利民为民功能,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村账镇管职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力度,规范招投标服务中心的招投标行为,完善信访接待处理中心调处功能。通过构建勤廉监督体系、发挥“三大中心”平台作用,放大“无访村”创建的辐射效应。
(双汇所 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