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让26.2万人次受益
2014/5/21 16:37:28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旺苍县26.2万人次享受到了医保政策调整带来的好处,目前县内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达95%,城镇居民政策内报销比例最高达85%。

2014年旺苍县人社局通过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作了调整,其中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中:低保学生、低保儿童、重残学生、重残儿童不缴费,由民政全额补助;18周岁(不含学生)以上人员中:三无人员、低保对象、重残人员、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不缴费,由民政全额补助;异地居住人员实现门诊拨付,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的退休人员不再专程回属地报销医保卡刷卡费用,其个人门诊划账部分定期划入本人银行账户上,办理了一类特殊门诊的异地居住人员按政策标准100元/人划入本人银行账户上自主控制使用;重大疾病补偿范围逐步扩大。这些政策调整使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了实处,极大方便了异地居住人员门诊就医消费,更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有8908人次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同比增长10.5%;551人享受一类特殊门诊的按月拨付,同比增长23.0%;188人申报职工大病二类特殊门诊,同比增长43.5%;408人享受异地门诊拨付待遇;全县城镇居民共有3809人次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同比增长14.6%,92人申报大病二类特殊门诊,同比增长27.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共有26人次享受大病医疗救助;481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比增长52.2%;20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比增长33.3%,门诊刷卡消费26.1万人次,同比增长15.7%。(县人社局  程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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