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在农业环保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中国农村生态文明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条例》指出,要解决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基本思路是依靠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根本途径是推动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要手段是加强环境监管,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变废为宝、管控严格的畜禽养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