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 苍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的
公 告
2014年第5号
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4〕42号)批准建立,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广府函〔2014〕61号)要求, 现将面积范围公告如下:
一、地理位置。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广元市旺苍县境内,属嘉陵江流域东河上游,包括东河干流及支流宽滩河、盐井河,以河道两岸十年一遇洪水位线为界,范围在东经106°15′3″-106°33′590″、北纬32°16′802″—32°35′763″之间。
二、面积范围。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85.94公顷,总长度101.91公里。其中:核心区为宽滩河左源檬子乡陈家岩至正源乡场镇39.55公里,盐井河盐河乡场镇至国华镇青家院15.98公里,全长55.53公里,面积307.58公顷。缓冲区为宽滩河右源鼓城乡鱼洞河至两河口6.56公里,宽滩河正源乡场镇至双汇镇7.98公里,盐井河临海电站坝址至盐河乡场镇3.36公里,盐井河国华镇青家院至双汇镇14.56公里,全长32.46公里,面积183.08公顷。实验区为东河干流双汇镇至东河电站坝址13.92公里,面积95.28公顷。
三、保护对象。以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水生生物及物种多样性为主要保护对象。
特此公告。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