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大河乡石墨矿开发及特种石墨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2015/7/31 17:06:44 来源:   县政府办

广元国鹏矿业有限公司旺苍县大河乡石墨矿开发及特种石墨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旺苍县大河乡石墨矿开发及特种石墨深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广元国鹏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火炬村和柳垭村

4)投资规模: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环评主要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项目“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查阅项目的简写本。

7)联系方式: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有意见或建议者请电话或邮件联系。

委托单位:广元国鹏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俊 

联系电话:13981262216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佘工

联系电话:13419228203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电大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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