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
通 告
旺府通〔20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以及《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优化清理,形成了《旺苍县行政权力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旺苍县行政权力目录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