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人社〔2016〕38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康超等同志转正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康超等4名同志于2015年1月经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一年试用期已满。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按期转正。(名单附后)
康 超 吕其明 何 林 谢 鹏
特此通知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