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超等同志转正的通知
2016/1/29 11:22:33 来源:   县人社局

旺人社〔2016〕38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康超等同志转正的通知

县公安局:

康超等4名同志于2015年1月经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一年试用期已满。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按期转正。(名单附后)

康  超   吕其明   何  林   谢  鹏

特此通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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