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人社〔2016〕35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牟超等同志转正的通知
县司法局:
牟超等两名同志于2015年1月经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司法局局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一年试用期已满。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按期转正。(名单附后)
牟 超 韩亚男
特此通知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