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商补遗
公告
旺苍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商公告于2016年5月10日挂网招商。经审查,第八条招商条件第(一)点资格条件第6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工程测绘、土地估价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含称号)须调整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或土地资源管理、工程测绘、土地估价师高级技术职称(不含称号)。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