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人社〔2016〕241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彭桃等十一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彭桃等十一名同志于2015年4月经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一年试用期已满。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按期转正。从2016年4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转正人员名单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附件
一、九龙镇人民政府
彭 桃
二、福庆乡人民政府
吴 荣
三、英萃镇人民政府
张 昭
四、燕子乡人民政府
向 杰 向源庆
五、农建乡人民政府
曹婷婷
六、高阳镇人民政府
杨 婷
七、普济镇人民政府
张歌珊 母 娟
八、张华镇人民政府
曾 敏
九、白水镇人民政府
冯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