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6/10/10 11:25:12 来源:   县人社局

旺人社〔2016〕381号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朱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朱  丽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刘光骐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贾以恒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胡意涓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冯  敏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沈程城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叶  容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唐  聪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罗万佳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李  播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王  驰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唐梓超同志任旺苍县公安局二级警员。

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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