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宁路改建工程一期ppp项目城区段房屋拆迁补偿的公示
旺征收公示﹝2017﹞02 号
东河镇鱼林村一社、二社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09〕10号、广府办发〔2010〕40号、广府函〔2012〕115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旺宁路改建工程一期ppp项目城区段房屋拆迁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补偿登记的户数,房屋的修建年限、结构、面积、补偿标准等。
二、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登记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登记资格。
三、凡对房屋拆迁补偿登记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咨询、反映和举报(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gylr.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旺宁路改建工程一期ppp项目城区段房屋拆迁补偿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