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白水镇、尚武镇露天焚烧秸秆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10月20日下午,白水镇、尚武镇境内广巴高速和国道542线周边,多处露天焚烧秸秆,烟雾弥漫,造成不良影响。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旺府通〔2017〕9号)和旺苍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旺三大战役办〔2017〕5号)有关规定,对白水镇、尚武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乡镇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县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城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完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不放过任何时段,不放过每个地块,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实现全域全天候“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切实维护旺苍良好形象。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