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6月至11月,旺苍县审计局对檬子乡2016年度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檬子乡2016年度财政预算指标3887825.00元,上年欠拨2400285.24元;实际财政收入5576691.05元;实际经费支出5576691.05元;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711419.19元。
审计结果表明:檬子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全年的收支情况,财政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民政资金21300.00元。
2.往来帐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3.未单独设置村级账务。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旺苍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建议檬子乡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列支范围支出,不得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结合单位业务实际制订管理办法,细化会计核算,控制支出规模,按开支范围如实核算,真实地反映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檬子乡组织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檬子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