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镇“三举措”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2017/11/28 8:03:37 来源:   木门镇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木门镇成立了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单位、部门、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微信、qq、led 等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3)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为确保餐饮业、食品加工企业和食品销售符合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安办加大监督抽样送检频次,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木门镇 杨云锋)


CopyRight©2013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5030996号 广公网备51082102000004
网站标识码:5108210014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