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了“乡政府动物常见疾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村是动物疾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明确了部门的协作方式和责任追究等。由于责任明确和联席会议不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增强了相关人员主动配合和参与防治工作的意识,大大改变了以往动物防疫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
二是将“动物疾病防治灾害应急预案”纳入全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的政策和会议精神,该乡科学谋划并认真落实制定相关具体计划措施,将“动物疾病防治灾害应急预案”纳入乡应急预案中,对强化政府行为,提升动物防疫地位,加强基层预测预报网络建设等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是制定“常见动物疾病隐患及实时情况汇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指导了基层工作,又规范了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为,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该乡在动物防疫工作奋斗的干部职工责任感和紧迫感。(万山乡 蔡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