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木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工作,成立木门镇社会乱象、治安乱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汇聚起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2)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坚持治乱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形成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各部门联动抓、全体干部群众人人参与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肃执纪,从严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现的社会乱象、治安乱点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木门镇 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