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以镇纪委、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镇财政所牵头对全镇17个村有序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二是广泛动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列出审计清单,细化审计内容,明确审计重点。各村积极召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三是督促整改。针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村干部详细对接、明确整改时限,指导加强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通过完善村财镇管、资产监管等制度,加大督查整改措施,切实打造“阳光村务”和“阳光财务”。(张华镇 华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