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带头转变治理观念。乡村治理工作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情,是全镇全村的大事,乡村治理工作要让镇内村内的所有人都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中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地把自己融入到解决本镇本村的具体问题中去,在践行承诺履行服务上下功夫,让党员干部从被动治理的角色转向主动参与的角色。
二是带头增强法治理念。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乡村治理离不开制度,要在村民自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方式下,让乡村治理工作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到合理合情着力点,让乡村治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文明的方式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乡村治理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带头提高治理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进步,乡村治理工作要与时俱进,党员干部要避免能力恐慌,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政策法律、了解镇情村情及民意,让学习永远在路上,积极引导指导群众参与学习政策法律和技术,提升各级群众的知识素养、法律政策水平。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把为民服务放在首位,直面问题并积极有效地解决问题,不断增添乡村治理工作新动力。(双汇镇 周仕泽)